發表於: 29-July-2022 at 2:53pm | IP Logg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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鵝鑾鼻公園那塊地原本是龜仔甪社所有, 1867年羅發號事件後, 李仙得想要在大尖山(大尖石山)建立一座炮台, 但遭到卓杞篤反對, 只好另覓大樹房(即現在大光)設立。
不過清國政府一直採取應付的消極態度, 這座炮台後來遭廢棄不用。
1871年又發生八瑤灣事件, 導致1874年日本攻打牡丹社, 美國與日本要求清國建立燈塔, 清國政府才改變態度轉為積極。
由於當年清國海關業務幾乎由英國人包辦, 所以建立燈塔這件事也是英國人主導。
1875年6月25日畢詩禮(畢齊禮、Michael Beazeley)、布朗(Brown)、哈斯丁(Hasting)、恆春首任知縣周有基與卓杞篤(註)及其他五部落頭目在港口村(pakolut)簽訂契約, 原出價300銀元, 最後討價還價以100銀元代價取得鵝鑾鼻公園這塊用地。
此行他們在船帆石的南方, 約在埔頂、香蕉灣附近發現了蝴蝶蘭, 這是台灣蝴蝶蘭首次發現的文獻記錄。
1876年年底任職打狗海關的許妥瑪(Thomas Francis Hughes)前來視察。
1881年動工, 1883年完工, 由於結合李仙得的炮台原始構想, 鵝鑾鼻燈塔具有軍事功能, 成為全世界唯一的武裝燈塔。
註:1874年5月牡丹社事件隨軍記者豪斯(Edward House)聽Mia說卓杞篤已死, 所以這裡所記載的卓杞篤很可能是朱雷或潘文杰,但Beazeley形容對方長相不討喜,所以這裡記載的應該是朱雷。
Edited by bill on 30-March-2023 at 12:59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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